組別 | 字數限制 | 比賽用紙 | 評分標準 | 寫作時間 |
高中(職)組 | 文長不限 | 500字格紙2張 | 寫作內容40%,修辭與文法30% 結構組織20%,標點符號與書面美觀10% |
50分鐘 |
國中組 | 500-1000字 | 500字格紙2張 | 寫作內容40%,結構組織20% 遣詞造句20%,錯別字10% 標點符號1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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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小 高年級組 |
300-500字 | 500字格紙1張 | 寫作內容40%,結構組織20% 遣詞造句20%,錯別字10% 標點符號1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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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小 中年級組 |
300-400字 | 500字格紙1張 | 寫作內容40%,結構組織20% 遣詞造句20%,錯別字10% 標點符號10% |
(一) | 試場座號於108年4月16日(二)於網站公告,『參加證』於比賽前一週郵寄至報名表地址,若未收到,務請以電話查詢 |
(二) | 參賽者當日不用報到,請依參加證上的試場教室自由入座,進入試場須攜帶參加證,否則不得參賽 |
(三) | 使用本國文字書寫,務必使用黑色或藍色原子筆、鋼筆或簽字筆書寫,不得使用鉛筆;可使用修正液、可攜帶透明墊板 |
(四) | 禁止使用行動通訊裝置(如行動電話、穿戴式裝置等),通訊裝置均須關機或靜音,不得攜入字典、書籍、稿紙等非比賽用具,否則不予計分 |
(五) | 凡報名參賽者,比賽當日致送紀念品乙份,本活動恕不受理現場報名 |
(六) | 所有參賽者作品不論入選與否概不退件,得獎作品亦歸主辦單位保有與運用,均不另付酬 |
(七) |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適時補充修訂之 |